2004年11月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聚焦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复旦回应教授嫖娼事件
陆德明并未辞职
据《北京青年报》


  11月6日,就网上盛传的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陆德明嫖娼事件,笔者采访了复旦大学党委宣传部长石磊教授。以下是石磊教授和笔者的问答实录:
  笔者:网上盛传经济学院陆德明教授嫖娼,是否确有其事?
  石磊:是的。今年8月,陆德明案发,被公安部门传唤和处罚。
  笔者:学校怎么处理这件事?
  石磊:我们首先对陆德明进行了教育帮助。学校党委、纪委、学院总支分别找他谈话,所在党支部还专门开了会。其次,我们根据党内和行政法规按程序作出了处分决定。党委决定,开除他的党籍。校长会议决定,给予他行政开除,留校察看处分。我们认为这样的处分是恰当的,既严厉又给予出路。考虑到陆德明的专长才能,留校还能做点研究工作或其他工作,也有改正的机会。但在近期,他不能上讲台,也不能带研究生。
  笔者:陆德明自己的态度如何?
  石磊:他对自己错误承认不讳,非常后悔,认为自己越过了道德底线,犯了低级错误。他表示接受党纪处分,对政纪处分有不同意见,提出行政复议。学校根据他的要求,经过复议,维持原决定,正在和他沟通之中。至于网上盛传他已辞去公职,离开复旦,这不是事实,至今学校尚未收到他的辞呈。
  笔者:你们怎么看陆德明事件?
  石磊:我们当然十分痛心。他毕竟是我们学校自己培养的有才华、有成就的青年学者,这样的错误不仅毁了他自己,也损害了学校和教师队伍的声誉。我们应该从这件事深刻反思:我们的学者在多元文化、多元价值观的环境中应该怎样洁身自律,既做好学问,又学会做人;我们的党组织应该怎样从思想政治上、道德学风上关心学者,尤其是青年学者。
  笔者:你们为什么不及时向外报道?
  石磊:因为事情在调查、处理过程中,教育、帮助和处分也在进行中。作为一所校风、学风严谨的学校,处理这件事当然是谨慎的。我们不会向公众隐瞒真相,但也没必要将个别人道德违规的事大张旗鼓地公告,说到底,对愿改正错误的当事人还要有点保护。作为宣传部长,我还要附带说一下对媒体的看法。我们注意到,在我们未公布事实之前,许多严肃的主流媒体都持谨慎态度。但是很遗憾,有的媒体不负责任地传播道听途说,以讹传讹,大加炒作,有的媒体随心所欲发表消极意见。我们呼吁,不要将这件事继续“放大”了,不要随意引申、无限上纲了。要爱惜教师队伍的声誉,也要给当事者改正错误的正常环境,不伤害其无辜的家属。